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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律师:和老公打架如何判断是不是家暴?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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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8 11: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半夜和老公吵架了,他很大力气把我拽倒了,手摔破了哭了一晚上。他这算不算家暴?也有不少网友问道关于家暴如果来评判,认定的问题,今天就让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合伙人,婚姻家事律师易轶给详细解答和老公大家如果判断是不是家暴的问题。买车纠纷起诉状https://www.fakukeji.com/上法自助,打官司不用愁。北京法库科技致力于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和上诉状等法律文书模版。产品范围包括: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文书、法律咨询报告、法律知识文章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被认定为《民法典》中规定的“虐待”行为。因此,认定家庭暴力需要根据相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综合考量,您深夜因与老公吵架而被拽倒并将手摔破的事情,建议您及时就医,后续结合伤情鉴定等进行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家暴。

  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采用如下办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如果您正在遭受伤害,您可以大声呼救,并打电话报警,让公安民警处理事件,并留好相应记录,例如出警记录等;

  (2)您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3)如果您因为家暴而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留好。

  (4)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任何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婚姻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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