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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信托律师:如何区分营业信托和非营业信托?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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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 20: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托项目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划分为许多不同种类的信托业务。依据信托目的可将信托分为以家庭财富管理传承为目的的家族信托、以投资增值为目的的商事信托和以公益为目的的公益信托。其中商事信托又可以和民事信托一同划分在私益信托之中。免费法律咨询https://www.wenlilv.com/h-col-112.html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信托还可以按照受托人是否是营业性信托机构而划分为营业信托和非营业信托,在此种标准下,上述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等均可归为营业信托之类,因为其受托人均为营业信托机构。

  除了根据受托人是否是营业性信托机构判断二者区别,还可以从受托人的不同监管规则判断是否属于营业信托。银保监会指定的监管规则主要针对商事金融信托,《九民纪要》所规制的信托种类也多为商事金融信托,因此如果委托人所购买的信托产品受上述法律规定或意见指导,则属于营业信托。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88条【营业信托纠纷的认定】信托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规定,以取得信托报酬为目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受托人身份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属于营业信托。由此产生的信托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为营业信托纠纷。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构成信托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适用信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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